渣男能否净身出户

时间:2024-11-10 作者 :admin


再出轨,就净身出户

实践中,有些女同胞(不排除男同胞)为了获得安全感,会要求另一方承诺保证不得出轨,否则所有财产归女方(不排除为男方)。有的情况是,在发现男方(或者女方)出轨的事实下,男方(或者女方)为了向女方(或者男方)保证悔改的争议,向妻子(万一是向男同胞呢)出具保证书或者签署协议,写明如若再犯,净身出户,连裤衩也不剩。

比如,笔者在网上就检索到这个保证书的模板

忠诚协议

那么这种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吗?能否约定全部财产归女方,男方净身出户,并承担所有债务吗?

“净身出户”这个约定效力实践中存在多种观点,但主要观点如下:

如果对方反悔,不好意思,法院不认可其发生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规定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但是净身出户的保证方如果在离婚诉讼中反悔,不好意思,法院认定该约定是不发生效力的。为什么呢?

很多观点认为该事宜情感道德范畴,不是一个合同行为,和婚内财产约定也不是一回事,法律不应作过多的干涉。以法律去束缚感情,有悖于婚姻的精神,也无益于社会公共利益。

历史上,出轨、通奸是入罪的,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律在2021年前都规定了通奸罪的,这个罪名源于中华民国时期,2021年台湾地区施了长达85年的“通奸罪”被正式废除,从此走入历史的尘埃之中。

如果对方不反悔或者离婚登记完成后反悔,法院认可协议的效力

所谓不发生效力,是指协议未生效,但并不是法院不尊重你们的约定。大概意思就是尊重你们双方的约定,不会直接认定“净身出户”约定无效。

  • 如果保证方在民政局登记的离婚协议中约定了“净身出户”,并办理完毕离婚手续,对方反悔的,法院在认定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况的(如果对方出轨,应当保留出轨的证据,比如对方对出轨事实认可承认),一般予以认可。
  • 如果协议离婚虽未能办理登记诉至法院,在离婚诉讼中对方也未反悔,则应当认定“净身出户”的约定发生效力。
  • 如果未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登记中备案,对方反悔,法院同样不予认定其效力。

综合上述,司法实践中不会认为签了协议就约束男同胞(也有可能是女同胞),所以说忠诚协议的效力是要靠自愿履行的。

虽然男同胞(或者女同胞)也大可不必过分担心,但忠诚作为一项道德要求和法律要求,因不忠对离婚存在重大过错的,法官在进行财产分割时会照顾无过错的一方的。


(2021)甘1021民初3355号合同无效纠纷案

“净身出户”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

在约定的“净身出户”的协议或者保证书中,约定所有债务归出轨的男方(或者女方)承担,如果影响到债权人实现债权,比如男方欠有外债,债权人是仍然有权要求男方净身出户前可取得的财产份额予以偿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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