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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广大居民:
按照省、市民政部门工作部署,我县已完成现存纸制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据的补录,但因婚姻登记历史档案遗失、数据信息错误等原因导致的系统内数据不完善的问题仍然突出。为满足人民群众关于婚姻登记服务便捷化、智能化服务需求,夯实靖远县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基础,按照甘肃省民政厅结婚登记“市内通办”暨婚俗改革试点工作视频会议精神,靖远县民政局决定,从即日开始,集中开展结婚登记补领、补办工作,逐步完善婚姻登记数据库。现将补领、补办结婚登记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的意义。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维护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避免当事人在各种民事活动和经济活动中无法提供本人婚姻证件,造成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充分有效地保障,(如:不动产登记、户口迁移、车辆过户、生育登记、房屋拆迁补偿、享受政府相关补贴、公积金提取、财产继承、银行贷款、购买房屋、个人出国(境)、子女入托入学、工作调动等),所以在全省开展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宣传工作。通过开展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为一些因早年历史婚姻登记档案数据缺失、信息记载不全、存在变更或差错等问题的,及一直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当事人提供合法、便捷的补证服务,实现政府部门信息网络共享,推进简政便民,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的条件要求。
(一)补领结婚登记:
1.双方当事人原婚姻证件遗失、损毁、原始档案数据缺失,需要在民事活动和经济活动中使用婚姻登记证件的。
2. 靖远县民政局集中办理婚姻登记以前,原先在本县乡镇(街道)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结婚证遗失、损毁、信息错误、信息记载不全的)未到婚姻登记机关补领过婚姻登记证的。
3.在本县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军人,婚姻登记证上身份证件号码栏填写为军人证件号码,需要变更为身份证号码的。
(二)补办结婚登记:
1950年5月1日第一部《婚姻法》颁布实施以来,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至今均未与第三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
三、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如何选择婚姻登记机关
我县内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目前未实行跨区域通办。符合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一)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在本辖区的内地居民,可以向任意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二)现役军人,可在部队驻地或非军人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三)双方目前常住户口均不在本辖区的内地居民,原婚姻登记在本辖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可以在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
四、当事人补领婚姻登记证时所需原始婚姻登记档案证明材料应当如何获取?
(一)当事人因婚姻登记证遗失、损毁、信息变更等,需在原办理该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申请补领所需原始婚姻登记档案证明材料无需调取,由婚姻登记机关查找提供。
(二)在乡镇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向原办理乡镇或县档案馆申请调取婚姻登记原始档案。
五、补领结婚登记、补办结婚登记所需的证件、资料及注意事项:
(一)补领结婚登记
1.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场,并携带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以及三张两寸红底合影免冠证件照片。如在本县乡镇办理的结婚登记,需提供靖远县档案馆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原结婚档案复印件,如无原结婚档案的须提供原登记机关(原乡镇或者合并后的乡镇)出具的档案情况说明。当事人在靖远县以外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结婚登记,必须提供加盖查档机关查档专用章的原结婚档案复印件,且信息与现在的身份证、户口本信息完全一致。
2.当事人身份证与户口簿登记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的,先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更正信息或换领证件,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应为已婚。
3.当事人在领取结婚证后,因更改姓名或者出生日期造成结婚证信息与本人户口、身份信息不一致的,则需要户口本上显示曾用名或者更改记录等,没有的则需要派出所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
4.现役军人办理补领婚姻登记证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军人证件原件和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原件。
5.当事人为集体户口的,应当提交盖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本人常住人口登记表(A4、正反面);为集体户口簿的,应当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页。不能提交集体户口簿首页的,可提交盖有集体户口管理部门公章(红章)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集体户个人页载明户籍地址、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等完整个人信息。
(二)补办结婚登记证
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场,并携带双方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三张两寸红底合影免冠证件照片,同时提交村(居)委会出具的以夫妻名义同居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证明。
五、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限:2022年4月21日至2022年9月30日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办理地点:靖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943-6251150
靖远县民政局
2022年4月21日